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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长葛市第三实验高级中学校务公开

日期:2023-08-03 浏览:5061

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实行“校务公开”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全校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顾留

副组长:查晓辉、张帆、杨建民、赵飞、杨柳、李军升     

成 员:各年级、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行政办王梦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


二、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规划、计划、各项改革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等情况;

2.学校中高层领导选举情况;

3.财务中各项收入及大额经费支出等;

4.学校评优、奖罚情况;

5.教师考核结果、职称评定、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

6.教师绩效工资、绩效奖励的分配情况;

7.学生评优、推优,按行风建设要求,凡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以及学校教育教学重大活动应使家长清楚的内容。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途径

教职工会议、教代会、校务公开栏、学生大会、家长会等。


四、校务公开监督渠道

学校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专门开设邮箱及热线电话等渠道,安排及时受理对学校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反映与投诉,学校会依法依规追究违法违规人员责任。

邮箱:cgsg999@163.com

电话:0374-6266893


五、校务公开的一般程序

1、校长按照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指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支委会讨论决定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校长广泛听取教代会、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校长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4、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支委会会议、行政会议等不同层次的会议内,主持会议,并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最后由支委会决策。

(一)学校重大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各项制度的修订方案,学校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方案形成后,学校要召开教代会,全体代表对规划或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通过后正式实施;

2、学校的各项年度、学期计划,学校要通过校领导班子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讨论,达成共识,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3、主要领导的任期述职报告,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上汇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4、学校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二)学校财务中各项收支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年度经费预算时,领导班子应进行讨论,尽可能地合理安排各项经费预算;

2.每学期末学校应将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向教代会公布;

3.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六、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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